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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作者:刘福高 李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6-5-4 12:11:55 字体:【】【】【

  娄底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市直机关工委调研组

  

  (2016年4月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娄底市直工委书记刘福高率调研组,深入30多个市直单位,通过集中座谈、个别谈话、调查问卷、现场调查、工作巡查等方法,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以下简称两个建设)专项调研。调研组共召开各层次座谈会23场次,参加座谈人员300余人,并发放问卷调查表1200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两个建设的总体评价

  

  近年来,娄底市委、市政府通过开展作风督查、电视问政、专项整治、查办典型案件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两个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两个责任落实有力。狠抓“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确保了各责任主体责任明确、履责有章、问责有据。二是廉政教育扎实推进。以“三严三实”为重点,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廉政党课、示范警示教育、廉政培训、廉政谈话等教育方式,进一步筑牢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权力运行不断规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等,落实“三清单一清理”,认真梳理单位行政权力和职责,市直机关共取消行政、下放审批事项532项,精简率约73%。四是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加强为民服务窗口建设,实行“一个窗口进出、内部流转、充分授权,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两集中、两到位”审批模式初步形成,“一站式服务”、“并联审批”初见成效。五是纪律作风更加严明。深入开展作风整治,查办了一批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015年市直机关共查办违反作风建设案件136起,查处163人,进行党政纪处分112人。机关作风明显好转。通过扎实有效推进两个建设,机关干部队伍中“顾大局、守纪律、重实干”的新风基本形成,出现了“三多三少”现象:积极主动干事的人多了,被动消极应付的人少了;热心为民服务的人多了,冷漠对待群众的人少了;向机关写感谢信、送锦旗的群众多了,举报、投诉的群众少了。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对象对中央抓反腐倡廉工作充满信心的占比98.4%;对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满意率达93.1%;认为市直机关抓作风建设的总体感觉比较适度的占比98.2%;认为所在部门单位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好的占比96.6%。在市直工委组织的作风建设巡查中,市直绝大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上班纪律和节假日公车集中停放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问题。少数单位对“两个建设”不够重视,认为搞招商引资,争项目、争资金、争政策,对业务部门监督太多会束缚干部的手脚,或片面的强调业务工作的特殊性,认为“水至清则无鱼”,严格廉洁自律会影响本系统、本行业乃至全市经济的发展。

  

  (二)纪检监督问题。一些单位纪检干部未按规定配备到位,存在混岗混编现象,有的单位纪检负责人长期空缺。机关纪检干部交流偏少,制约了纪检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少数纪检干部素质偏低,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两个建设”的需要。未能从机制上解决有效实施监督的问题。一方面,纪检干部如何实施有效监督,履行监督职责,尚未从方法途径上得到真正解决。另一方面,如果对重大事项实施全过程监督,纪检监督力量又不相对应,以至纪检干部,包括党组(党委)书记都感到履行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压力太大。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正常发挥,有针对性地“咬耳扯袖”未能经常性地实施。

  

  (三)廉政教育问题。方法上存在课堂教育多、课外教育少,领导讲得多、普通党员干部讲得少,注重形式多、跟踪问效少等问题。内容上存在宣讲理论多,结合实际少,说服教育多,警示教育少的问题。廉政教育存在“空对空”现象,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四)责任落实问题。主体责任上,少数单位领导未能真正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纳入自己的日常工作议程,把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工作交给纪委去干,使纪委代替党委抓党风作风、抓廉政,影响了主体责任落实的质量。在监督责任上,一些派驻纪检组工作定位不准、职责不清,过分热衷于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监督责任却被放在一边,造成主业荒疏;少数纪检干部把纪检组当成养老的地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真监督,监督执纪问责效果大打折扣。

  

  (五)干部作风问题。“三严三实”还没有成为机关干部言行的自觉准则,主要表现为:吃拿卡要。调研结果显示,在机关办事过程中,向有关工作人员送过礼的占比18.5%,没送过礼,但请过客的占比26%。文山会海。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单位负责人多的时候一天开几个会。作风漂浮。少数单位不谋做事,只谋做“秀”,重“唱”功、轻“做”功,有的为显示“政绩”,就玩“数字游戏”。调查对象反映作风漂浮问题的,占比28.8%。推诿塞责。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敢拍板定夺,一转了事,甘当“二传手”: 一些部门或干部之间缺乏沟通,不相互配合,遇到难事就“踢皮球”;有的干部满足当太平官、守摊子、保位子,怕承责任,遇到难题“绕道走”。“为官不为”,无所事事、无所追求,不敢担当,不思进取。

  

  (六)违法违纪问题。娄底市纪委近期通报的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有的些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有的收受贿赂和红包礼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等等。这些现象虽是少数,但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问题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因素;既有制度建设的原因,也有领导组织的原因。一是客观环境冲击。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一些利益团体争相夺利,各种不良思潮纷繁复杂,对机关干部造成了冲击,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干部容易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中中弹倒下。二是主观思想蜕变。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薄,宗旨意识淡化,工作热情降低,道德情操滑坡,只讲索取不思奉献,只要权利不思责任,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利已主义在内心潜滋暗长。三是领导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少数领导干部没有以身作则,不敢担当,管理不严,如前不久被移送司法的市直某单位领导,不仅对其分管的二级机构负责人贪污公款现象置若罔闻,而且对自身要求放松,甚至与违纪违法者同流合污,致使上行下效,投其所好。四是机制制度不全。从制度设计层面分析,存在不合理不科学现象,如家电下乡补助,农机补助等,原来是直接补助给农户,后来改为补给经销商,导致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经销商合作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从制度执行层面分析。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些措施和规定没有认真落实,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形,制度的执行力受制于执行者的利益和情绪。对效能建设、作风建设不是主动抓,而是被动抓。五是导向机制不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方面,虽然讲“一岗双责”,实际上重经济与安全维稳,轻党风、作风,导致轻重失衡,软硬适度。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方面,虽然将德能勤绩廉,实际上对德廉关注度不够,有的甚至过分关注本人的要求和关系的来头,过分关注资历忽视实绩,更有甚者,“老虎苍蝇”巨贪们买官卖官行为使人们在震惊之余丧失信心,大幅降低自律和律他的决心和力度。

  

  三、建议

  

  市直机关是市委、政府的运转载体和办事机构,“两个建设”要按照 “走在前列、树立标杆”和“从严从实”的总要求,在全市各行业起示范引领作用,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和改进。

    

  (一)探索创新纪检监督机制。一要厘清职责。派驻机构的唯一职责就是对所驻单位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与此无关的任何业务工作都不能承担,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二要理清关系。要改变现有的上级纪委与驻在单位对派驻机构的双重领导模式,明确委派驻机构跟派驻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人、财、物都由市纪委统一管理,由市纪委直接领导,派驻单位对其只有指导关系,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三要保持“距离”。派驻机构要把所驻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当作自己的服务和管理对象,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严格管理,主动与其保持距离。四要进一步发挥市直纪工委的作用。建议市纪委进一步加大对市直纪工委的领导和指导力度,督促和推动纪工委在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以及案件查办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强力推进领导责任落实。要变被动抓为主动抓。把两个建设成效直接与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挂钩,成效好的优先提拔、重点使用,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要变空对空为虚功实做。领导责任落实不能停留在开多少次会、办多少个案子、处理多少个人的表面层次,而是要注重内容、形式,效果的有机统一;不能只重部署,更要重过程和结果;不能只把纪检工作挂在口上,写在纸上,更要切实关心纪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纪检干部成长等。

   

  (三)强化纪检监察力量配备。要根据市直各部门人数,科学、合理确定纪检人员编制,充实机关纪检工作力量,实现机关纪检组织全覆盖。要依托各级纪检培训中心,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提高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要提高针对性。减少盲目追求人数的大会式教育,针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教育。要提高时效性。紧紧围绕国家新近出台的大政方针和本单位新近出现的矛头性问题展开,切实把握时代脉搏,倾听群众呼声。要提高灵活性。采取观看反腐光碟、听反腐报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说纪、现身说法等途径,避免枯燥的念文件,读政策。

   

  (五)持续深入反对“四风”。要抓细节。要结合单位特点和岗位特征,进行的个性化责任分解,切忌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大而化之、简单应付,让责任“打水漂”,成空摆。要抓节点。要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深入办公楼、超市商场、宾馆酒店、农家乐、公园景点等场所,开展检查抽查,确保每一个节日都风清气正。要抓联动,由各级纪委牵头,协调工商、地税、公安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和“点穴”式专项检查。要抓难点。要解决“四风”新变种:一是公款吃喝由明转暗,转移到家庭、单位食堂、“私房菜馆”、乡村农家乐等隐蔽场所;二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活动,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三是随着新型互联网交易形式的出现,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成为“送礼神器”。要创新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有效解决此类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问题。

   

  (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一是实行年度述职评价制度。市直机关各正处级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在每年底向市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组(纪委)向市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市直“两个建设”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和综合评价,报市委和市直领导小组审定后反馈,并计入绩效评估。二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市直纪工委在市纪委领导下,每年采取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巡察,指导和检查市直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三是建立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制度。继续推行对部分市直单位重要科级岗位进行监督,科学评估风险点,科学评价领导干部在涉及风险点中的廉政情况,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旁听制”、“会审会”制、重要权力动态公开制、岗位廉政风险提示和预警警报制、廉政风险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等监督制度。

   

  (七)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要落实刚性执纪的要求。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严格查处违纪行为。一要拓宽案件线索领域。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设置电话、信箱、网络等举报平台。针对调研对象反映问题较多的选拔任用干部、职称评审、基建工作、人事调配、人员安置工作、项目申报、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加大巡查力度。二要提升办案水平。由传统办案模式向高科技手段转变。采用电子化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建立电子案卷。三要推行联合办案。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联合办案,协同作战。 (调研组组长:刘福高 执笔:李阳)